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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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申请

一、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的,应提供以下信息: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或组织的机构证明文件;

(三)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

(四)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

(五)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

对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信息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学校提供的与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更正。

三、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六)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四、本校师生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向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作出答复。部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后无法答复的,可以报请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处理。

本校师生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限期提出具体反馈意见,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五、学校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陕西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六、申请人填写《西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将申请表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西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传真申请到达西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9-88493052

传真号码:029-88492261

电子邮箱:xxgk@nwpu.edu.cn.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2

附:西北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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